海綿城市、低碳城市和生態城市的關系
城市的快速發展常伴隨著諸多生態環境問題,為了探索理想城市發展模式,我國學者和政府相繼提出園林城市、生態城市、低碳城市、智慧城市等城市概念,現在又推陳出新海綿城市。今天提生態、明天講低碳、后天談海綿,看似有些變化無常,其實概念雖不斷出新,各內涵確環環相扣,緊靠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主題。對海綿城市與生態城市、低碳城市概念的異同進行辨析,有利于提高各概念實踐的有效性,發揮綜合效益。
三者概念內涵各有側重。生態城市(Eco-city)的概念最早從生態學角度提出,是全球生態危機下的產物,側重人與自然關系的反思,協調城市人工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的關系,人類城市化進程中里程碑的發展理念,標志著人類從工業文明進入現代生態文明階段。生態城市內涵豐富,屬于自然、社會、經濟的復合生態系統。低碳城市(Low-carboncity)的概念在21世紀初從經濟領域擴展到社會和城市領域,側重城市交通、建筑、生產與消費等領域的發展與化石能源消耗所產生的溫室氣體(主要是二氧化碳)排放形成脫鉤(Decoupling)的目標,強調降低城市能源消耗,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以應對全球溫室效應和氣候異常帶來的生態環境問題。海綿城市的概念如前文所述,側重于城市建設與水文生態系統的關系,強調城市應對水文自然災害的彈性和低影響開發的城市雨洪綜合管理思路。
從三者概念來看,生態城市具有最為寬泛的可持續發展內涵,是一切生態系統關系和諧發展的總和。低碳城市是以二氧化碳排放為量度,闡述人類經濟社會活動(社會經濟系統)與化石能源消耗(自然系統)的可持續發展內涵,強調生態的資源利用和產出。海綿城市較具體地從城市與雨洪管理角度探討人與自然生態系統的可持續關系發展,其低影響開發和雨水資源循環利用不同于傳統高碳型排放工程,在很大程度上減少碳排放,體現了低碳城市理念。
因此,海綿城市和低碳城市都屬于生態城市范疇,是城市發展的具體生態途徑。同時,海綿城市踐行了低碳型建設理念,屬于低碳城市范疇。三者存在理論遞進的緊密聯系,相輔相成,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理論的發展完善,成為政府實施可持續建設事業的得力抓手。
綜上所述,我國海綿城市的概念經過一段發展過程,較清晰完整地詮釋了城市雨洪管理在雨洪防治、雨污控制、雨水資源合理利用方面的生態內涵,對水量、水質、水利用提出綜合要求,體現了其概念的先進性;其次,海綿城市概念的思想內涵符合我國生態城市和低碳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要求,獲得中央政府的確定和推廣,有利于促進我國傳統城市雨洪管理模式的轉變和發展,成為全國城市雨洪管理建設的標桿和重要方向,是我國建設新型城鎮化水安全的重要保障。
同時,作為新的城市建設模式,海綿城市的理論尚處于探索和發展階段,亟待在準確解讀其概念的深層內涵基礎上展開進一步思考,研究符合我國不同地域特色的具體實施策略和規范標準,以促進該理論體系的完善和成熟;并從以下幾方面提出建議:規劃上,加強各專業和部門協作,科學分析水文特征為先,合理配置空間資源;技術上,各地區應制定符合其地域條件和要求的專用技術指南,避免照搬模式;法規上,制定完善的法規政策和管理體系,做到開發有法可依,管理有法可循;實施上,輔以經濟調節手段,加強政策支持與示范宣傳,提高企業和市民減污、水體保護及水資源合理利用的意識和行動力。